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9日讯(记者 郭跃)昨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《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(2024年本)》、《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(2024年本)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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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,《规范条件》对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进行了规范。包括,在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、生态保护红线,以及国家法律法规、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电池及配套项目。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关闭拆除,或严格控制规模、逐步迁出。
《规范条件》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工艺水平也提出了要求。包括,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%;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%等。
《规范条件》还对产品性能进行了规定。包括,大动力型锂电池,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。其中,使用三元材料(镍钴锰酸锂)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≥230Wh/kg,电池组能量密度≥165Wh/kg;使用磷酸铁锂等其他材料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≥165Wh/kg,电池组能量密度≥120Wh/kg。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≥1500W/kg,电池组功率密度≥1200W/kg。单体电池循环寿命≥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≥80%,电池组循环寿命≥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≥80%。
《管理办法》则提出,工信部对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进行动态管理,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将撤销其公告资格:
(一)填报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;
(二)未按时报送自查材料和经营情况表;
(三)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《规范条件》;
(四)连续两次产品抽查不合格;
(五)发生质量、安全生产和污染责任事故;
(六)违反法律、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;
(七)其他不能保持《规范条件》和本办法要求的。
(责任编辑:姜智文)